一. 概述
船舶火灾报警系统火警检测面板操作控制功能完备,能进行不同原理火警探头报 警试验、探头脱离报警,展示工作原理、传感器底座、终端的 接线原理等。液晶显示。内置备用电源 12VDC,10AH。
船舶火灾报警系统详细配置:控制主站,1 个,感烟探头,2套,带地址编码,感温探头,2套,带地址编码,手动火灾按钮,2套,带地址编码,光 电输入输出模块,各 2套,带地址编码,传感器底座:6个。历史事件记录可分类查询,每种事件可多达999条。2个回路控制单元,一个回路配接198个编址单元。2个火警延时继电器,触点容量DC30V/1A,延时2分钟。1个故障输出继电器,触点容量DC30V/1A,不延时。
二.技术参数
正常使用条件:环境温度:15~35℃,相对湿度:30%~90%,
气压:86kPa~106 kPa,
主要技术指标:备电电源:DC24V,主 电 源:AC220V (187V~242V)50Hz±1%,输出电流和电压:3A/5V、3A/24V,静态功耗: 220V 1000mA。
三.实训目的
1.熟悉火警系统工作原理。
2.熟悉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3.熟悉风油切断功能。
4.熟悉火警系统探头的类型及工作原理。
5.熟悉火警系统面板操作。
四.背景知识:
4.1火灾报警系统
火灾报警系统应符合现行《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Ⅱ-张和《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第 章的有关规定。
火灾报警系统的电源不少于两套,其中一套应为应急电源。该系统应由专用的独立馈电线供电,这些馈电线应接至位于该系统控制板上的自动转换开关。主(应急)馈电线应从主(应急)配电板直接接至转换开关,而不通过任何其他分电箱。
自动转换开关的操作或电源的单一故障不应导致火灾报警系统性能降低。
如果电源瞬间丧失会导致火灾报警系统的性能降低,则应设置有足够容量的储备能源以确保电源转换过程中系统能够持续运行。
电源至自动转换开关的连接应布置成单一故障不会导致所有供给自动转换开关的电源失效。
火灾报警系统的应急电源也可以有蓄电池供给。当采用蓄电池供电时,其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蓄电池应具有足够的容量,按照应急电源要求的时间,对火灾报警系统供电。
充电装置应有足够的功率,以便恢复输入电源后,其在向火灾报警系统供电的同事,还能对蓄电池进行充电;
蓄电池应位于合适的位置以供紧急情况下使用;
馈电线应从蓄电池或者蓄电池充放电板直接接至转换开关,而不通过任何其他分电箱。
4.2 风机和油泵的切断
1)起居处所、服务处所、货物处所和控制站的动力通风,应能从其所服务的处所外面易于到达的位置将其停止。此位置应在其服务的处所失火时不易被隔断。
厨房排气管道的抽风机应能在厨房内将其停止。
2)机器处所风机和油泵的切断:
(1)服务于机器处所的动力通风的停止应集中在两个位于服务处所外部的位置上进行,其中之一应位于近邻于这种处所的并易于到达之处,且应在其所服务的处所失火时不易被隔断。
机器处所动力通风的停止设备应与其他处所的通风停止设备完全分开。
(2)应设有停止强力送风和抽风机、燃油驳运泵、燃油装置用 泵、润滑油供应泵、热油循环泵和油分离器(净油器)的控制设备。除油分离器外,该控制设备应位于各有关处所的外部,从而不会在起服务的处所失火时被隔断。
3)对于客船,风机和油泵控制设备应位于一个控制位置或者集中在尽可能少的位置上,这些位置均应具有通往开敞甲板上的安全通道。对于载客超过36人的客船,除机器处和货物处所的通风以及本规范之外,其动力通风应设有集中控制设备,以便在两个尽可能远离位置均可停止所有通风机。
4.3通用紧急报警系统
1)为发出通用紧急报警信号,所有客船和500总吨及以上货船应设有船舶号笛或汽笛以及附加电铃或小型振膜警铃或其他等效设备组成的通用紧急报警系统。
在客船上该报警信号应能分别向船员和乘客,以及同时向两者发出。
2)除船舶号笛或汽笛外,该报警系统应能自驾驶室和至少一个其他要害位置进行操作,并应在被触发后一直保持报警状态,直至人工将其关闭或由于公共广播系统工作而暂时中断。对于客船,该报警系统还应能从安全中心进行操作。
3)当通用紧急报警系统在工作时,应自动关闭娱乐音响系统。
4)该报警系统应由专门的馈电线供电,在主电源失电后应能自动转换至应急电源供电。在客船上该报警系统还应由临时应急电源供电。
5)在全船所有起居处所、通常船员工作处所以及对客船还应包括开敞甲板上均能听到该报警信号。
在内外部处所中,该紧急报警的最小声压级应为80dB〔A〕,并至少应高出船舶在中等气候条件下的正常设备运转情况下的环境噪声10dB〔A〕 。在舱室内睡眠位置和浴室内的声压级应至少为75dB〔A〕,并至少应高出环境噪声10dB〔A〕。
每一电铃或小型振膜警笛或其他等效电气声响设备应设有独立的短路保护。
4.4需在失火状态下维持工作的设备包括:
1)、通用紧急报警系统;
2)、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
3)、灭火系统和灭火剂施放报警系统;
4)、公共广播系统;
5)、动力操作防火门的控制和动力系统以及所有的防火门的状态指示系统;
6)、动力操作水密门的控制和动力系统以及它们的状态指示系统;
7)、应急照明;
8)、低位照明系统;
9)、可能形成火灾和/或爆炸蔓延系统的遥控停止/关门设备;
10)、应急消防泵。
4.5火灾报警系统
火灾报警系统工作原理:
早期的火灾报警系统中,各探头没有地址编码,主控器可连接多个LOOP回路,每一个LOOP回路可以串接很多火警探头,火警探头通过开关量触发报警,任何一个探头动作,这一个LOOP产生一个报警,这种形式的火灾报警系统在火警发生时只能定位到哪一个LOOP,没有办法定位到具体的探头,也就没有办法精准的地位到火灾位置。而且这种系统探头大多采用串联形式,任何一个探头底座损坏,后续的探头都没有办法工作,故障率高。
升级的火灾报警系统,报警探头均支持报警编址,任何一个探头触发报警,系统可以定位具体探头位置,而且采用并联连接,可靠性大大提高。
控制器在正常监控状态下控制器巡检已登记的每个探测器,密切监视每个探测器的当前烟浓度或温度数值,并将这个参数根据算法进行运算、识别,若符合火警建立条件,则立即进入火灾报警状态。此时,控制器发出火警的声音,面板上火警指示灯点亮,显示屏显示出报警地址、数量等信息,并且控制器外控接点开始延时,若在2分钟内无人操作控制器(消音或复位)时则该接点闭合,触发延伸报警。如果联动处于自动状态,则控制器根据事先编制的联动逻辑关系发出联动指令启动相应的远动控制模块,从而启、闭外部设备(如消防泵等)。
4.6二氧化碳释放系统
船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是一种常见的船舶灭火装置,其原理是利用二氧化碳的惰性特性和高浓度来扑灭火灾。下面是其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的介绍:
原理:
船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采用压缩气体贮存方式,将二氧化碳以液态或气态形式储存在压力容器中。当发生火灾时,通过开启阀门,释放存储的二氧化碳,使其迅速充满被灭火区域,并达到高浓度,抑制火焰燃烧。
二氧化碳具有以下特点:
-惰性气体:二氧化碳不易与其他物质发生化学反应,不会导致火灾的继续蔓延。
-高浓度:在一定的时间内,释放的二氧化碳能够形成足够高的浓度,降低火焰燃烧所需的氧气浓度,从而达到灭火的目的。
操作方法:
船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气瓶、管道网络、喷嘴和控制装置。操作方法如下:
火灾报警:当检测到火灾时,系统会自动报警,或由船员手动触发。
确认火灾区域:确定火灾发生的具体区域,并确保没有人员留在该区域内。
操作控制装置:进入控制室或指定位置,将控制装置设定为手动模式。
打开阀门:根据火灾区域的需要,逐个打开相应的阀门,释放二氧化碳。
注意安全:在释放二氧化碳期间,确保船上其他人员已经疏散到安全区域,避免二氧化碳对人体造成伤害。
监控灭火效果:等待一段时间,确保火灾得到有效控制。
停止灭火:如果需要停止灭火,关闭相应的阀门,停止二氧化碳的释放。
需要注意的是,船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使用过程中应遵循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要求,确保船员和船舶的安全。在进行操作之前,最好接受专业培训并了解具体的操作手册。
4.7 CO2释放报警:
应设有施放灭火剂的视觉和听觉的自动报警装置。听觉报警应位于在所有机器工作的状态下在整个被保护处所内都能听见的位置,且应通过调节声压或声调使该报警与其他听觉报警区分开来。释放预报警应自动开启,如通过打开释放舱室的门启动。
4.8自动声响报警:
为实现施放前自动声响报警,常见的是将行程开关设置下列位置:施放阀、遥控箱门、瓶头阀拉索盒,通过开启上述装置,直接触发行程开关,实现自动报警功能。检查时可开启报警装置,查看其在相应保护处所内是否自动发出报警声响。若采用人工按钮或类似于火警报警开关等方式开启的报警装置,则不符合规则要求。
报警释放时间: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在灭火剂施放前一段适当的时间发出报警。报警延时时间的长短控制并没有明确,应以所有人员撤离该处所必需的时间为准,但不得少于20秒,何时施放,最后应由船长做出指令。常见的延时控制装置,有下列种类:启动瓶定时螺栓、延时气缸、延时定时器或延时电磁阀等。报警声应响亮并区别于其它报警声响,并同时用红色警灯指示。
4.9风油切断
船上的‘风油切断’按钮是当船发生事故时,防止船的油对水域污染或者在湾或密闭水域作业时,如果发生汽油泄漏或火灾等危险情况,能快速切断风机和油泵的供电,封闭油泵,油舱的设备,避免事故进一步放大。
SOLAS I-2章第5.2.2条要求船舶风机和油泵应配备应急切断控制系统,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风油切断。
并且强调,这个切断系统要能够切断:强力通风和抽风机、燃油驳运泵、燃油装置所用的泵、润滑油供应泵、热油循环泵和油分离器(净油器)的控制装置(请注意,这几个都是必选项)
显然风油切断涉及到风的切断和油的切断,风切断就是切断风机的电,油的切断就是切掉燃油泵、滑油泵、循环油泵、燃油装置、分油机的电,缺一项都不行。
CCS关于风油切断规范中也提到,服务于机器处所的动力通风的停止应集中在两个位于服务处所外部的位置上进行,其中之一应位于近邻于这种处所的并易于到达之处,且应在其所服务的处所失火时不易被隔断。
机器处所动力通风的停止设备应与其他处所的通风停止设备完全分开。
应设有停止强力送风和抽风机、燃油驳运泵、燃油装置用 泵、润滑油供应泵、热油循环泵和油分离器(净油器)的控制设备。除油分离器外,该控制设备应位于各有关处所的外部,从而不会在起服务的处所失火时被隔断。
风油切断按钮通常也有区域划分,并不是一个按钮,比如一艘船舶的风油切断,ES1布置在左舷机舱风机和油泵的应急切断,ES2是布置在右舷的机舱风机和燃油电泵的应急刀断,ES3是舱室风机的应急切断,ES4是厨房的应急切断。
关于风油切断按钮的布置,根据CCS规范要求:
起居处所、服务处所、货物处所和控制站的动力通风,应能从其所服务的处所外面易于到达的位置将其停止。此位置应在其服务的处所失火时不易被隔断。
厨房排气管道的抽风机应能在厨房内将其停止。
机器处所风机和油泵的切断按钮应安装在服务于机器处所的动力通风的停止应集中在两个位于服务处所外部的位置上进行,其中之一应位于近邻于这种处所的并易于到达之处,且应在其所服务的处所失火时不易被隔断。
一般机舱里的风邮切换按钮一般会安装在集控室舱门外部、机舱入口处、或者机舱楼梯口下端,也有的安装在集控室内部或者驾驶台。
最后,当船用风油切断器不再使用时,务必将设备切换到关闭状态,并将其保持在安全位置。同时,要进行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以确保下次使用时设备仍能正常工作。
4.10二氧化碳系统与风油切换系统的连锁
查自2002年7月1日起生效的《国际消防安全规则》(FSS Code)及其历年修正案的第5章2.1.3控制系统,对二氧化碳控制箱风油切断联锁并无强制性规定。另查《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中国船级社的《钢质海船入级规范》及其相关修订,也无相关联锁要求。在《钢质船舶入级规范》2018第4篇第2章第9节“船舶与乘员安全系统”这一章节中明确了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的施放前报警和施放不应导致自动切断该机器处所的风机和油泵的要求。所以在该修改通报生效后,中国船级社的入级船舶二氧化碳系统不能自动连锁切断该机器处所的风机和油泵。
4.11火警传感器
从功能上来分,火警传感器可分为智能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智能感温火灾探测器、点型红/紫外火焰探测器、手动触发开关。
感烟探头一般是光电式传感器它是通过探测烟雾中的光线变化来检测火情。当火灾发生时,由于燃烧产生的烟雾会遮挡光线,导致光线传感器接收到的光线强度降低,从而触发警报。光电式传感器可以对烟雾和火情进行快速、准确的探测,适用于各种场合。
感烟探头也有离子式传感器,它利用放射性原理将空气中的氧离子变成离子,一旦烟雾中的离子进入传感器,就能触发警报。相比光电式传感器,离子式传感器可以更快地检测到燃烧物,但在轻微烟雾和燃烧较慢的情况下,其反应速度相对较慢。
火焰探头一般选用红外(紫外)线式传感器,红外(紫外)线式传感器是一种利用热辐射原 理检测火情的传感器。它可以检测到火源热辐射产生的红外线辐射,一旦火情发生,即可触发警报。相比光电式和离子式传感器,红外(紫外)线式传感器具有更高的反应速度和更可靠的探测效果,还可以快速检测低烟雾、高灰尘等多种情况。
感温探头一般选用热敏式传感器,热敏式传感器是利用材料热膨胀特性来探测火源的传感器,它能够快速感应到大范围的温度变化。与其他传感器相比,热敏式传感器适用范围更广,能够应对多种情况。
1、船舶火灾报警系统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该控制器具有以下特点:
(1)可离线编程
通过PC端专用离线编程软件对控制器进行编程设置,有效降低了调试中的
手动输入工作量,可大幅提高输入效率,降低输入错误率;可将该消防火警工
程档案备份便于日后对该消防工程的维护。
(2)可配接4台火灾显示盘
火灾显示盘可实时显示该消防火警工程中的工作状态。通过RS485总线使信
息传输距离达到1000m。
(3)可配接2台细水雾控制盘,控制16点的水基灭火区域,满足大部分船体细
水雾灭火功能的需要。
(4)具有火警立即输出触点及火警延时输出触点。
本控制器提供火警立即输出触点、火警延时输出触点(延时2分钟)、可编
程触点以及一组故障输出触点。满足船用消防工程对船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要
求。
(5)系统容量:
该控制器标准配置为2个回路控制单元
每个回路控制单元可接198个智能探测器和输入输出模块
本实训设备使用了两各空路控制单元,每一个回路分别连接了智能感温火灾探测器、智能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手动触发按钮及输出模块。该输出模块可实现区域联动功能,可模拟代表船舶的消防泵、喷淋系统等消防设备的联动。
延伸报警单元(2分钟)连锁箱体左边的大分贝报警喇叭和报警指示灯,立即报警单元连锁报警指示灯。
实训设备模拟了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知识点,一路电源断开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并且会产生报警。
系统出厂调试时已经对探头进行了编址,并且已经配置了控制器信息,上方第一排探头位置统一关联到ECR, 第二排探头位置统一关联到Bridge。并且将第一排的报警动作关联到第一排的输出动作模块,第二排的报警动作关联到第二排的输出动作模块,在测试报警时,一旦报警激活,会激活对应的输出模块。对于探头的编址和控制器的编程需要专门的编程设备。
所有的探头、手动触发按钮、输出模块在正常工作情况下指示灯会依次间隔闪烁,代表系统巡检,工作正常,一旦触发报警或者激活输出模块,指示灯保持常亮。
操作
1、模拟测试:
探头测试
智能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 可使用专用的烟雾探测试剂喷雾。
智能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 用热源(如打火机)靠近探头探测端。
手动触发按钮,用手用力按下即可,复位需要拆下按钮端盖,在内部手动复位后再安装端盖。
报警测试
激活任意一个探头,会立即激活立即报警指示灯,控制器显示报警信息,包括探头编号、位置信息等。在不复位报警的情况下,等待2min,激活延时报警。
输出模块测试
激活任意一个探头,会立即激活关联的输出模块,观察输出模块指示灯常亮。
报警消音与复位
点击控制器上的消音键:消除控制器的警报音响,终止报警延时过程。
点击控制器上的“ 复位”键,输入正确密码后,系统进入 复位状态,自动检查内部RAM、液晶显示接口、系统重新开始运行,之后系统进 入监控状态。通常在确认报警消除后再进行复位。
控制器操作
控制器操作详细说明书请参考系统说明书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使用说明书》。
(1)操作键
复位键:清除系统当前状态,使整个系统重新工作运行。
消音键:消除控制器的警报音响,终止报警延时过程。
警启键:启动火警继电器和延时继电器动作。
警停键:停止火警继电器和延时继电器动作。
锁屏键:按下后按键操作有效,再次按下或2分钟内无按键操作,按键锁定。
自检键:控制器对指示灯、扬声器和屏进行自检。
消音键:当控制器有报警时按消音键控制器停止报警音。
声光控制键:启动/关闭声光警报器。
功能键、确认键、方向键、取消键用于控制器操作、编程或信息查阅用。
手动键:启动控制器有源继电器。
友情提示:
1、货品验收:阁下收货时请检查船舶火灾报警系统的货品外观,核实船舶火灾报警系统的数量及配件,拒收处于受损状态的船舶火灾报警系统;
2、质保:顶邦将为阁下提供船舶火灾报警系统产品说明书内的质保条件和质保期,在质保范围内提供对船舶火灾报警系统的免费维修,超出条件承诺时提供对船舶火灾报警系统的有偿维修;
3、退换货:阁下单方面原因导致的船舶火灾报警系统选型错误或船舶火灾报警系统购买数量错误,造成船舶火灾报警系统的退换货要求,将不被接受;
4、货期:船舶火灾报警系统的发货期为参考值,如您需要了解船舶火灾报警系统的精确货期,请与顶邦的销售人员联系;
5、如阁下对船舶火灾报警系统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21-36334717 ,我们将由专业人士为您提供有关船舶火灾报警系统的咨询。